
10月13日下午,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在逸夫楼S327会议室组织开展了“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”专题理论学习。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。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志江主持。
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方群领学了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指出《条例》的修订和实施,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,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《条例》尤其突出健全了高校纪检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,强化了高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,规范处理违犯党的纪律的线索和案件的要求。
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志江带领大家学习了高等学校违纪违规典型案例,案例涵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;招生、采购、基建领域受贿;违反师德师风;私设小金库、套取科研经费等问题。李书记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,各支部和个人要结合实际,对照检查,举一反三,切实把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放在首位,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、落到实处。
与会人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,紧扣会议主题进行了交流研讨,从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出发,探讨了新形势下如何切实加强党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领导,并结合立足自身实际工作,畅谈了学习体会。
